(1)普通受教育程度
初中畢業(或相當文化程度)。
(2)申報條件
—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,可申報五級/初級工:
(1)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①工作1年(含)以上。
(2)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。
—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,可申報四級/中級工:
(1)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/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(技能等級證書)后,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(含)以上。
(3)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②或相關專業③畢業證書(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);或取得經評估論證、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④或相關專業⑤畢業證書(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)。
—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,可申報三級/高級工:
(1)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⑥四級/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(技能等級證書)后,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/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(技能等級證書),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、技師學院畢業證書(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);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/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(技能等級證書),并具有經評估論證、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⑦或相關專業⑧畢業證書(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)。
(3)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⑨或相關專業⑩畢業證書,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/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(技能等級證書)后,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—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,可申報二級/技師:
(1)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/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(技能等級證書)后,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/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(技能等級證書)的高級技工學校、技師學院畢業生,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(含)以上;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,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——具備以下條件者,可申報一級/高級技師:
(1)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/技師職業資格證書(技能等級證書后),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(含)以上。